安融评级投资者交流会第四期——中国债市的统一及其监管暨‘《银行间债券市场与交易所债券市场互联互通业务暂行办法》’学习研讨
2022年2月28日,由安融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简称“安融评级”)主办的安融评级投资者交流会第四期顺利开展,本期投资者交流会的主题为“中国债市的统一及其监管暨‘《银行间债券市场与交易所债券市场互联互通业务暂行办法》’学习研讨”。
2022 年1月20日,经央行和证监会批准,《银行间债券市场与交易所债券市场互联互通业务暂行办法》(简称《暂行办法》)发布,债券市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取得实质性进展。近年来我国债券市场规模稳定增长。据央行统计数据显示,2021年,中国债券市场共发行各类债券61.9万亿元,较2020年增长8.0%。其中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债券53.1万亿元,同比增长9.2%,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债券规模占债券市场发行规模的85.8%。交易所市场发行8.7万亿元,同比增长1.0%。2021年,国债发行6.7万亿元,地方政府债券发行7.5万亿元,金融债券发行9.6万亿元,公司信用类债券发行14.8万亿元,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发行8815.3亿元,同业存单发行21.8万亿元。截至2021年12月末,债券市场托管余额133.5万亿元,其中银行间债券市场托管余额114.7万亿元,交易所市场托管余额18.8万亿元。商业银行柜台债券托管余额599.9亿元。
伴随着债券市场快速发展,市场割裂的弊端也日益凸显。近年来,监管部门采取多项措施持续推动债市统一。2018 年 8 月,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首次提出要建立统一管理和协调发展的债券市场。此后多部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债券市场执法工作有关问题的意见》《全国法院审理债券纠纷案件座谈会纪要》《关于推动公司信用类债券市场改革开放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文件,在信用评级统一监管、债券市场统一执法、债券法律统一适用、信息披露标准统一、信用债市场统一监管等方面进行了规范,有力推动了国内债券市场的互联互通进程,为债券市场的统一奠定了基础。
为深入领会文件精神,把握市场动态,更好服务客户,安融评级邀请了中山大学管理学院教授袁先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周靖、中原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总经理助理杨莹、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用与机构业务部上海地区业务负责人杨攀、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债券北京业务部总经理金涛以及安融评级研究发展部高级研究员田亭参与本期交流会,交流会由安融征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安融评级研究发展部高级研究员秦志远主持。交流会主要围绕以下问题展开交流:1)《暂行办法》将会对我国债券市场产生哪些影响?2)两大债市互联互通机制的实施是我国债市统一的中点还是终点?3)中国债市统一监管的时机是否成熟?目前中国债券市场是否存在监管竞争?从长期看,监管竞争对中国债券市场的发展是利是弊?
问题一:《暂行办法》将会对我国债券市场产生哪些影响?
观点一,《暂行办法》的发布实施对债券市场的影响一定是向好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投资者无需双边开户即可实现交易,提升了交易效率和市场空间;二是制定了统一的处罚标准,有助于避免监管套利和市场不公平竞争;三是统一了信息披露标准,能够有效降低信息不对称。
观点二,互联互通机制将提高债券市场的有效性,对市场定价和风险披露起着重要作用。他还提到,信用评级机构是金融市场上一个重要的服务性中介机构,债券市场统一有助于解决目前评级市场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同时两个市场的互联互通促进了人才和技术资源的流动,有利于高质量发展。
观点三,“分”的前提是主体要划分,品种要划分,而我国债券市场在主体、债项和品种上都没有很明显的区分,因此“合”是必然的。目前两个市场估值方面存在差异,债券流动性差异较大,随着互联互通程度的提高,未来市场流动性和定价效率将逐步提升。
观点四,两个市场的互联互通,一方面促进了要素的自由流动和债券跨市场发行与交易,另一方面定价比以前更加透明,有利于形成统一市场和统一价格。随着基础设施的打通,大大提升了交易效率,同时也规避了一些灰色地带。
观点五,《暂行办法》的发布实施,丰富了投资机构的投资选择,从而影响各个市场间的规模占比。未来还需要继续推动监管统一,加快推进实现互联互通。
问题二:两大债市互联互通机制的实施是我国债市统一的中点还是终点?
观点一,两大债市互联互通机制尚需真正“落地”,目前实施的效果还不是很明显。《暂行办法》是规则制度上的统一,离主体的统一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
观点二,互联互通机制的实施既不是中点也不是终点,它是一个起点。在许多时候,目前利差或者价差只能解释中国债市20-30%的风险,其他是由行业特征和宏观因素造成的,这种现状是不合理的,必须要改变、去打通。
观点三,《暂行办法》的发布实施是一个信号,关键在于机构和人的执行力,以及按照什么划分标准进行监管的问题。互联互通的本质是回归市场,等市场真正全部打通以后,投资者可以针对各种债项,特别是定向用途项目,进行独立的资金循环考量。
观点四,《暂行办法》的发布只是个开始,后续一系列具体的配套措施需跟上,才能真正形成一个有效的市场。
观点五,债券市场的各个基础设施都在同步打通,是一个循序渐进、不断完善的过程。
问题三:中国债市统一监管的时机是否成熟?目前中国债券市场是否存在监管竞争?从长期看,监管竞争对中国债券市场的发展是利是弊?
观点一,政策层面,《暂行办法》的发布是一个实质性进展;市场层面,由于违约事件不断爆发,不同市场对于违约的惩罚机制要求统一;另外随着北向通、南向通的开通,国内债券市场的打通已经变得尤为重要。以上是时机成熟的部分,当然也有不成熟的部分,比如债券种类的划分、交易结算等方面还需要详细去制定规则,对于投资者来说也需要一个缓冲时间。目前债市存在的监管竞争有利于债券市场的健康发展,促进了资金合理流动。
观点二,对于金融市场比较成熟的国家,以债券为主体的投资融资所占的比例是比较高的,大约在70-80%,而中国作为全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必须要不断推动债券市场的发展。基于中国经济体量大,和不同于西方的金融结构,尽管实施统一监管有相当的难度,但是针对有利于债劵市场从违约为基本出发点的支持各种债券的有效信用评级需要专业人士不断运用自身专业知识技术去推动,同时推进监管专业水准的提升。这是一个永恒的过程。
观点三,监管竞争是好还是坏,这是个伪命题。只有在竞争的环境下,才会有产品创新、服务创新、效率提升和市场空间的进一步打开。同时,竞争所带来的风险自担、权责利归属等问题,是否能够市场化、法治化解决也是一个问题。
观点四,单纯从系统来讲,监管竞争是有利的,可以扩充市场主体、丰富投资者选择;从原则上看,实际上并不存在监管竞争的概念。
观点五,从市场的呼声来看,中国债市需要统一监管,以防止发行人或中介机构在不同的债券市场、不同的债券品种中进行监管套利。
安融评级投资者交流会第四期在热烈的气氛中进行。与会嘉宾各抒己见,从不同角度分享了自己的想法和见解,并且在现场交流环节与参会人员积极互动,反响热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