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城投的转型与发展 | 安融评级投资者交流会第十四期成功举办
2022年12月28日,由安融信用评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融评级”)主办的安融评级投资者交流会第十四期顺利开展,本期投资者交流会的主题为“河南城投的转型与发展”。
河南省作为我国经济大省和人口大省之一,有丰富的资源禀赋,经济总量位列全国上游。作为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城投公司在河南省的地区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近年来,河南省政府积极探索投融资平台的转型发展之路,推进城投公司融资与政府信用的剥离。永煤事件后,河南省对信用风险管控力度大幅提高,出台了“631”债务偿还机制等一系列政策措施,着力防范企业债务风险。2021年5月,河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合理扩大有效投资的通知》,提出通过注入资本金、划入优质资产等方式,支持各级政府投资公司做大做强,增强市场化投融资能力,发挥好投融资主体作用。2022年8月,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等七家单位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河南企业利用债券市场融资的意见》,刺激企业发债热情,培育债券市场良好环境,多举措做好风控管理。
为紧跟市场动态,提高研究实力,安融评级诚挚邀请了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总经理王浩然、海通证券张普、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怡海花园支行行长赵腾达、南阳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尹召翼、南阳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史少赞、安融评级总裁助理胡超以及研究发展部副总经理罗凯等业内人士参与本期交流会,畅抒高见,共话未来,共同研讨河南省城投平台的转型发展的意义,以及如何更好地实现其转型与发展。
本期交流会由安融评级研究发展部副总经理秦志远担任主持人。交流内容主要围绕以下要点展开:(1)河南城投发展的实力和潜力;(2)河南城投转型与发展的原因;(3)河南城投如何实现转型与发展。
罗凯表示,河南城投债的存量规模和发行规模在全国范围内是比较适中的,资产规模也在逐年增加,但资产负债率小幅上升。从利差来看,“永煤违约”事件后,河南城投债遭到区域连坐,导致利差快速上升。以3年期AA+城投债为例,市场利率是3%,而河南的含权债利率是4.27%,剔除含权值后也差不多在3.9%左右。支出增加的同时,考虑到全国房地产不景气使卖地收入下降,叠加河南洪涝灾害、疫情反弹和国外形势等多重负面效应,导致地方财政收入有所减少,河南应申请、少申请的农业补贴每年在千亿级,收和支在此消彼长间造成一定影响。
按照国外市场化、专业化的做法,一个企业家、主体或债项的违约利差调节是分段进行的:第一个阶段是从0到1,这个阶段的利差是不升反降的。因为在此之前,它的违约率、信用区分和利差还只是理论假想甚至空想,对于优劣无法做有把握的判定,而一次违约实锤让信用无区分或信用假想的区分从假设落地为现实,违约概率、利差的评估测算就更加有效了,此时,利差自身纵比通常是会降低的。第二个阶段是从1到N,这个阶段的利差,不论是国际同阶段同类横比还是自身纵比都会上升。因为它的违约代表不同的频率和严重性程度等,一直没有违约记录和过于频繁、恶劣的违约记录都不及“瑕不掩瑜”的情形。因此,对于历史违约事件还是要做具体分析、辩证地看。一方面,安逸于“城投信仰”下的旧模式难免会产生隐性债务、累积风险,一旦发生意外冲击引发连锁反应和市场坍缩时,可能延滞应对危机的有效时机、削弱经济肌体抗击打能力。另一方面,成本和代价确实有点大。
未来,河南城投平台需要通过转型来增强偿债能力。目前河南省城投平台市场化转型所处的环境受前期内外形势的影响相对一般。想要顺利实现转型,需要眼前和长远两手抓。眼前要做好以下两点,一是建立、完善债务风险约束机制、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和债务风险监测与识别的机制,二是成立信用保障基金,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长期则须把握以下六点,一是“回归本源”,保持对市场化融资新模式的信心和定力,回归城投平台服务城市建设运营的本源;二是“由虚转实”,进行实体化转型,带动地方产业升级;三是“化隐为显”,理清债务特别是隐性债务,助力政府债务化解;四是“台后来前”,从搭台服务到主唱主演,践行国资国企改革;五是“练好内功”,改善融资人形象,不断增强融资能力,优化债务偿还;六是“调优结构”,改进资源配置,推动资本赋能发展。
胡超表示,河南省在国家层面上的政治定位是我国的农业大省,这对其经济发展产生了两个负面效应:(1)工业和农业的剪刀差。根据人民日报的调查,以工业品为例,本世纪初期时的钢铁价格是价值的1.6~1.8倍,利润是60%~70%,而农产品特别是粮食的价格仅是其价值的27%,利润更是-73%。(2)农业经济受自然条件影响很大,价格波动性大,预测难度高。同时,河南省内经济发展呈现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的特点,这也是中部城市群发展的一个共同特点;这就导致河南省内城投债的信用级别差距很大。对于河南城投转型的原因,其中一个因素是财政的吃紧。从我们的评级报告和评级主体来看,城投平台存在大量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其中前五大欠款人基本都是地方财政局及其上级单位。在财政吃紧的情况下,各地政府需要扩大税基,进一步刺激经济;因此,城投平台需要从纯粹的融资平台转换为地方经济发展的引领者。对于河南城投的转型与发展,应当充分发挥河南省经济和市场的特点与优势;顺应和借助国家振兴乡村经济和做大做强农业的政策导向,把自身积累的农业经济基础转换为一个发展优势,充分体现农业经济耐力和韧性强的特点;这也是未来看好河南城投的重要依据之一。
张普表示,河南省地处我国沿海开放区和中西部结合带,是我国重要的交通物流中心,同时也是我国的农业大省之一,经济发展水平处于全国中上游,但人均产值相对偏低,特别是2021年之后,受到洪涝灾害与新冠疫情等因素影响,河南省GDP增速并不很靠前。从产业结构来看,河南省近五年的第三产业占比增速提升较快,目前工业总量也长期位于中西部首位;制造业方面,主要以装备制造、食品制造和汽车制造这类相对比较传统的行业为主,行业基础较为一般。从地级市经济来看,省内地级市经济发展水平分化较为明显;此外,郑州市是河南省唯一产值破万亿的地级市。从政府收入来看,政府基金收入和上级补助收入是产业的重要支撑,近两年的政府基金收入处于下降状态。
结合上述基本情况,河南城投目前主要体现出两个方面的特点。第一,河南省的交通区位优势明显,作为人流、物流和信息中心,近年来河南省的相关政策对于其城市定位、城投定位以及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与方向都释放了强有力的积极信号,包括河南省机场的建设和重新规划、米字形高铁格局的形成,以及高速公路包括普铁和高铁双十字的交汇、国家干线、农村公路和河道的升级等一系列政策。第二,河南省的劳动力资源较为丰富,人口基数较大,有较强的购买力和消费潜力,同时,其成本化水平有很大提升空间。总体来说,河南城投的转型空间较大。
“永煤事件”之后,河南城投债的利差明显上升,债券投资开始两极分化。在此背景下,河南省城投平台需要通过转型更好地把握发展方向,进一步提升资产水平和市场形象,优化债务结构,通过引入高质量的资产和项目,加强自身的可持续发展。在此提出河南城投转型与发展的相关建议,首先,建议城投平台结合现行监管政策,明确公司发展方向;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工具规避隐债名单和政府举债等属性,提升市场化程度,避免融资渠道出现问题。第二,建议城投平台持续提升资产规模和盈利能力;梳理地区资产,提升非公有有效资产的规模,加强水电气、贸易、交通、采矿等现金流稳定的市场化收入来源,进而提升企业的资产治理和盈利能力;特别地,资产梳理要尽量避免地区各城市之间因业务重叠而造成的管理冲突或同业竞争情况,同时解决相关资产游离在国资体系外而导致使用效率较低的问题。第三,建议城投平台积极引入高质量的资产和项目。公司发展的主要目标是盈利,这也是决定公司能否持续经营的重点,而投资项目的经营情况和产业资产是公司资本运营的重要抓手。城投平台的国有经济布局应当集中在战略安全、产业引领、国际民生和公共服务等领域,结合当地区域优势,有针对性地引入资产和项目,更好地提升公司效益。
王浩然表示,河南省作为我国北方经济大省之一,经济发展总体向好,政府负债率较低,其养老基金拨付率的倒挂金额是中西部地区最少的省份之一,第一、第二产业比较发达,第三产业稍显落后但近两年发展较快,总体上与东部地区还有一定差距。
河南城投转型原因主要包括以下三点,第一,政策推动,包括银保监会的《银行保险机构进一步做好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防范化解工作的指导意见》(银保监会〔2021〕15号文)、证监会和交易商协会的“红橙黄绿”政策,以及国企改革的一些政策要求等。第二,城市发展需要,城投公司作为当地最大的国有企业,往往承继着当地的经济发展模式和发展趋势,因此,政府为了城市发展,可以通过城投公司的转型,更快、更好地带动当地经济发展。第三,城投公司自身的发展需求,城投公司作为企业,在运营过程中需要更多具备市场化和专业化的企业属性,才能更好地适应未来发展。因此,城投公司基于自身存在和发展的需求,也会要求转型。
目前,河南城投面临的问题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第一,债务问题,包括前期政府强制性工程造成的工程欠款、后期影子政府的融资欠款等。第二,融资问题,城投公司目前主要有借新还旧和新建项目两个方面的融资需求,然而,河南省大部分城投公司仍在隐债名单里,一定程度上阻碍了ABS公司债、银行间的中票、短融等产品的发行,后期融资压力较大。第三,转型压力,包括资源的整合、管理的整合和队伍的整合。其中,资源整合对于城投公司来说,尤其是区县级城投公司或主体较为单一、子公司较少的城投公司,一方面是“修自身”——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经营能力;另一方面是“搭亲家”——将区县级城投平台整合到地市级城投平台里;但会出现资源分散、缺乏明确业务发展方向、子母公司权限不清晰等问题,从而造成资源浪费。
对于城投公司未来的发展,首先,城投公司要站在企业效益的角度,更多承接有效益、有利润的项目。第二,城投公司要结合自身区域优势进行产业创新,努力发展实体经济,利用政府优势集中产业资源,打造集中化管理的产业模式。第三,城投公司要整合管理,雇佣市场化招聘的人员,利用市场化、专业化的制度和管理打破体制惯性的桎梏,从而实现更好的发展。
史少赞表示,从微观运营的角度来看,个人对城投公司的转型路径有以下几点思考,首先,城投公司作为连接政府和市场关系的中介主体,要坚持市场化导向,包括项目生产的市场化、用人的市场化等。第二,城投公司要做好自身的资源盘点,明确发展方向,打造自身的核心竞争力。第三,城投公司要对资产进行优化重组,提高资产质量和效益,从而提升自身的融资能力。
安融评级投资者交流会第十四期在热烈的气氛中进行。与会嘉宾各抒己见,从不同角度分享了自己的想法和见解,并且在现场交流环节与参会人员积极互动,反响热烈。
附件:安融评级投资者交流会第十四期相关资料
一、河南省经济发展概况
1、总体经济与产业结构
河南省位于我国中部,地处沿海开放地区与中西部地区的结合部,跨海河、黄河、淮河、长江四大流域,是我国重要的综合交通枢纽和人流物流信息流中心。河南省地势西高东低,总面积16.7万平方公里,占全国总面积的1.73%,其中平原盆地、山地丘陵分别占总面积的55.7%和44.3%;下辖17个地级市、21个县级市,含1个省直辖县级市济源市、82个县、54个市辖区。河南省作为我国农业大省之一,经济发展水平位于全国上游水平,但人均产值较低。2021年,河南省GDP为58887亿元,位居全国第5位,较上年增长了4000余亿元;受特大洪涝灾害和新冠疫情叠加影响,GDP增速为6.3%,全国排名靠后,仅高于黑龙江、辽宁和青海。作为我国人口大省之一,河南省2021年常住人口为9883万人,居全国第3位,仅次于广东和山东;人均GDP偏低,为59410元,排全国第22位。
从三大产业结构来看,河南省在近五年的产业结构从“二三一”逐步调整为“三二一”。2017年三大产业占比为9.6: 47.7: 42.7,而2021年的三大产业占比为9.5: 41.3: 49.1,第一、第二产业占比降低,第三产业占比明显升高,产业结构不断优化。河南省工业总量长期位居中西部第一位,装备制造、食品制造、汽车制造、轻工纺织、钢铁、有色金属、建材和化工等八大传统产业规模达3.4万亿元,占全省工业的72%。依托人口、农业、矿产等优势,河南省目前已形成装备制造和食品产业两大万亿级产业集群。其中,装备制造构建形成了电力装备、农机装备、盾构装备、矿山装备、起重装备等具有国内影响力的优势产业链;食品产业增加值连续15年稳居全国第二位,肉类、果蔬和面粉加工能力居全国第一,形成了较为稳固的冷链食品和休闲食品产业链。2021年,河南省第一产业增加值达5621亿元,居全国第3位,粮食和蔬菜产量均居全国第2位。
从河南省下属地级市经济总量来看,下辖各市经济发展水平分化较为明显,整体呈“中心强、四周弱”的发展格局,郑州市作为省会城市和全省经济中心,GDP规模较大且保持稳定增长,其他地市经济发展水平与之差距较大。具体来看,2021年,河南省内的郑州市是经济总量突破万亿元的唯一地市,位居全省第一,达到12691亿元;4000亿元以上的地级市是洛阳和南阳,分别达到5447亿元和4342亿元。
从河南省下属地级市产业格局来看,上市公司集中在郑州市及周边地区,豫西偏资源型,豫东偏农业、食品及生物医药。从上市公司数量和市值规模来看,除南阳外,郑州、洛阳、南阳、新乡、许昌、焦作均是郑州市及其周边城市,产业引导和集聚能力相对较强。其中,南阳市作为“中州粮仓”,产业以农业及农副食品加工业为主;南阳市生猪养殖企业牧原股份一家独大,截至2022年9月末,公司市值为2,901.65亿元。郑州作为省会城市,政策支持力度较大,同时交通及区位优势显著,人口吸附能力较强,上市公司数量及总市值较大,但单一企业规模不大。洛阳及焦作基于其区域矿产资源形成了有色金属、装备制造、基础化工等产业,如洛阳钼业、中航光电、新强联、中信重工、龙佰集团等。新乡及许昌主要是医药生物及装备制造,如华兰生物、许继电气等;豫东地区地形以平原为主,是河南省粮食主产区,上市公司少,以农林牧渔、食品饮料、生物医药为主,除双汇发展市值规模较大外,其余市值规模均较小。豫西地区矿产资源较为丰富,上市公司以资源型为主。
2、政府财务情况
从财政收入来看,河南省整体财政实力处于上游,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稳定性强但财政自给能力一般,基金收入和上级补助收入是河南省综合财力的重要支撑。2021年,河南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及政府性基金收入合计7,721.99亿元,位于全国第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及政府性基金收入分列位列第8位和第10位。近年来,河南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保持增长态势,但政府性基金收入持续下降,从2019年的4,080.25亿元降至2021年的3,368.07亿元。河南省财政负担较重,财政收入质量一般。2021年,河南省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65.29%,财政自给率为44.50%,位列全国第17位。
从地方政府债务来看,地方政府债务余额规模位于全国中游水平,主要债务指标表现较好,政府债务风险可控。近五年,河南省政府债务余额不断增长,截至2021年,河南省共有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2396亿元,规模位居全国第八;同比增长26.3%,增幅较上年提高了2.2个百分点。2019-2021年间,河南省政府债务率总体上不断增加,2021年,河南省地方政府债务率为161%,排名全国第21。
从河南省下属地级市的政府收入和债务来看,2021年,郑州市政府的财政收入和债务余额都是最高的,南阳、商丘、信阳、洛阳等的地方政府债务余额均在600~900亿元之间,济源市的地方政府债务余额最低,在100亿元左右。债务率方面,鹤壁市的地方政府债务率最高,为193.8%;除了洛阳之外的其他地级市的债务率均超过了100%。
二、河南城投发展现状
1、总体情况
河南城投企业资产规模集中分布在50~500亿元之间;营业收入主要分布在0~50亿元之间;资产负债率集中分布在50%~70%之间。
截至2021年,河南省共计约112家城投发债主体,存量债务余额5096.8亿元,占地方政府债务余额的41.12%,位居全国11位。2022年1~9月,河南省城投债净融资额同比上升,城投债余额位居全国第十;郑州市城投债余额较大。截至2022年11月18日,河南省城投平台存量债余额为5560亿元,涉及发行人118家。从发行人主体评级来看,AA及以下平台共67家,占比达56.8%;AAA和AA+平台分别为11家和37家,占比分别为9.3%和31.4%。从债券类型来看,私募债余额最大,为1944.9亿元,占比35.0%;中票次之,为1411.7亿元,占比25.4%;而短融及超短融余额较小,为379.3亿元,占比仅6.8%。
整体来看,2021年河南省城投有息债务中非标、债券和银行贷款占比分别为8.6%、27.7%和63.7%。具体来看,开封非标占比最高,为27.1%;焦作、商丘、濮阳、许昌和驻马店在13%-21%之间;鹤壁和三门峡非标占比较低,小于6%,其中三门峡债券占比为25.5%,因此银行贷款占比超过73%,但鹤壁债券占比偏高,为41.1%。此外,洛阳、焦作、漯河和信阳债券占比也偏高,在45%以上。从非标占比变化来看,2021年大部分地级市有所下降。其中,许昌和开封非标占比分别大幅下降15.7和14.4个百分点,鹤壁、商丘、濮阳、信阳和新乡非标债务占比下降均超过3个百分点。
从区域分布来看,截至2022年11月,河南省存量城投债集中在郑州、省本级和洛阳,合计占比61.7%。其中郑州城投存量债规模最大,为1597.5亿元,占比28.7%,涉及27家平台,省本级和洛阳规模分别为1247.2亿元和585.5亿元,分别涉及10家和11家平台。其次是商丘、周口和开封,城投存量债规模均在200亿元以上,其中周口平台数量相对较少,为5家。其余地级市城投存量债规模较小,均小于200亿元,平台数量不超过8家。主体级别以AA为主,AAA和AA+主体主要集中在郑州市。
从发债情况来看,河南省地市间的发债差异较大。2022年前三季度,省内发债前五的有郑州市、洛阳市、周口市、开封市、驻马店市,占总发行量的71%,其中郑州市占比45%,约占全省的一半。
从利差角度来看,“永煤违约”提高了河南省城投债融资成本。“永煤违约”之前,河南省债项AAA城投债与全国城投债利差互有高低,债项AA+城投债利差低于全国水平;“永煤违约”之后,河南省城投债利差快速提高,并均高于全国相应信用等级城投债利差水平。河南省债项AA城投债以区县城投为融资主体,相应融资主体资质偏弱,利差高于全国水平。
2022年前三季度,AA+评级1年期河南城投与市场利差约为66bp,3年期利差约为127bp,5年期利差约为43bp。但由于省内城投5年期的多为3+2或者是2+3期限含权发行,考虑含权收益率与到期收益率的不同,简单对比省内3年期发行利率,与市场城投发行利率也有约90bp的价差。从地域利差来看,许昌、平顶山和洛阳等市AA债项地域利差较高,漯河和济源两市AA+债项地域利差较高,漯河、南阳和平顶山等市AAA债项地域利差较高。
2、省内排名情况
2022年11月19日,地方政府投融资研究中心联合“中国城投50人”论坛、城投之家以及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举办了《河南省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转型发展报告(2022)》发布会。报告中的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转型发展评价指标体系从公司业绩、社会责任、市场化转型三个维度对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进行评价,将上述三个维度作为一级指标,下设财务效益指标、偿债能力指标、发展能力指标、国资运营指标等8个二级指标,以及总资产、净资产、总资产周转率、资本保值增值率等30个三级细化指标,对不同指标赋予了不同的权重,以期客观、全面地量化公司的经营及发展情况。
报告显示,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河南东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分别位列河南省省级、地市级、区县级榜单第一名。
(1)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省省属大型国有综合性投资公司之一,主要投资和经营的产业包括电力、水泥、造纸和基础设施等板块,业务结构多元且均具备一定的区域行业地位,最新主体评级AAA。截至2021年末,公司的总资产规模达到2619.3亿元,位于河南省城投平台的第四位;有息债务1088.4亿元,短期有息占比22.6%,资产负债率为62.3%,资产状况较好,债务结构合理,公司综合实力很强。作为省内主要的综合性投资公司,实控人为河南省财政厅,在政策优惠和资金支持等方面得到政府支持力度大。
(2)郑州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城市综合开发、土地开发经营、资本投资、金融服务等多项业务,是郑州市第一家获得AAA信用主体评级的国有企业,在郑州市基础设施投融资领域具有重要地位。截至2021年末,公司总资产规模达到3572.9亿元,有息债务1957.9亿元,短期有息占比为9.9%,资产负债率为69.2%。公司近年来持续获得较强的外部支持,业务不断增强,但公司债务规模持续较大,且造血能力处于行业较低水平。
(3)河南东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省级园区平台之一。作为郑东新区重要的投资建设平台,在所负责的龙湖区及龙子湖区域内承担着基础设施项目和保障房项目的建设业务,最新主体评级AA+。截至2021年末,公司总资产规模达到304.4亿元,有息债务105.3亿元,短期有息占比为35.6%,资产负债率为74.4%。公司持续在资产划拨和资金注入等方面获得有力的外部支持,但整体资产流动性较弱,负债率水平偏高,偿债压力进一步增加。
三、近期相关政策梳理
河南省政府积极探索投融资平台的转型发展之路,近两年全国及河南省相继发布了多项城投债发行相关的经济政策。2021年5月,河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合理扩大有效投资的通知》,提出通过注入资本金、划入优质资产等方式,支持各级政府投资公司做大做强,增强市场化投融资能力,发挥好投融资主体作用。2022年8月,河南省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政府国资委、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银保监局、河南证监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河南企业利用债券市场融资的意见》(豫金发〔2022〕145号),提出鼓励企业发债融资、推动提升主体信用等级、完善债券担保机制等措施。
附件1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合理扩大有效投资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直管县(市)发展改革委(发改统计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投资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合理扩大有效投资工作通知如下:
一、持续谋划储备项目
1.完善项目谋划储备长效机制。按照政府统一部署,会同行业管理及其他有关部门,建立重大项目谋划储备长效制度,明确项目储备范围、重点领域、基本要求、工作程序和推进机制等,强化沟通衔接和会商研究,合力做好项目谋划、推介、审批、实施等各项工作。充分调动行业管理部门、企业、行业协会、金融机构、中介机构等各方面谋划项目的积极性,加强项目技术、经济、用地、节能、环保等方面的评估论证,提升项目谋划质量。
2.持之以恒加强项目谋划储备。建立滚动接续的项目谋划储备工作机制,及时对接、准确把握国家重大战略、重大规划和产业政策,聚焦推动产业升级和基础设施补短板谋划储备项目,力争更多项目纳入国家“十四五”专项规划。分级建立重大项目储备库,按近期、中期、长期三类梳理项目,编制重大项目建设三年滚动投资计划,按照项目建设的轻重缓急和条件成熟程度有序推进前期工作,形成谋划一批、储备一批、招引一批、建设一批、竣工一批的良性循环。
二、加快项目前期工作
3.加快履行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程序。要严格按照《河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等有关投资管理规定,加快履行审批、核准和备案手续。项目可行性研究中要深入论证建设规模、技术方案、资金来源等可行性,确保前期工作达到规定要求,避免在论证不充分的情况下仓促上项目,造成项目无法实施、频繁调整、效益低下等问题。有条件的市、县可积极探索对项目可行性研究、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环境影响评价、安全评价、水土保持评价、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等事项,实行项目单位编报一套材料,有关部门统一受理、同步评估、同步审批、统一反馈,加快项目落地。
4.加快推进项目报建审批和前期准备工作。加强部门协调联动,落实好投资审批“三个一”改革要求和“容缺办理”“多评合一”“区域评估”“联合审验”“告知承诺”等创新举措,提升报建手续办理效率。推动有关部门对报建阶段涉及的审批事项实行并联审批,加快办理用地、规划许可、环评、水土保持、能评、施工许可等审批手续,依法合规加快推进征地拆迁、市政配套、水电接入等各项前期准备工作。
5.加强项目前期工作指导协调。协调相关部门提前介入、主动服务,指导项目单位按照立项、报建、开工准备等阶段,梳理新开工项目需要办理的审批事项和开展的准备工作,制定项目前期工作计划,加快推进落实。发挥好部门间协调机制作用,加大协调工作力度,及时帮助解决项目前期工作中的堵点、难点问题,尽快落实各项建设条件,力争每季度集中开工一批重大项目,持续营造抓项目稳投资的良好氛围。
6.加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投入。今年省发展改革委继续安排省基建资金对项目推进工作成效明显的市县给予奖励,用于项目前期工作费。各地发展改革部门要积极向本级政府汇报,加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和人力投入,确保前期工作顺利推进。要指导项目单位、行业主管部门筹集前期经费,专项用于重大项目的规划设计、评估论证等前期工作,列入部门预算和项目投资总概算。
三、强化项目融资服务
7.用好中央政策性资金。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要求,根据“十四五”规划,结合本地发展实际,对照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政策性资金的支持领域、申报要求、安排条件,进一步加强项目储备,及时纳入国家重大项目库,加快项目准备工作,积极争取更多资金支持。
8.加强项目融资对接。加强与开发性、政策性、商业性金融机构的沟通衔接,常态化开展融资对接活动,分批集中推介重大项目,强化后续跟踪服务,积极争取更多融资支持。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建立重大项目“白名单”制度,在有效控制风险和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对“白名单”内重大项目保持信贷支持的连续性。
9.创新存量资产盘活方式。规范有序推广PPP模式,通过转让项目经营权、开展资产证券化(ABS)、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等方式,有序盘活基础设施优质存量资产,广泛吸引社会资本特别是民间资本参与,形成投资良性循环。
四、加强要素资源保障
10.加强土地保障。会同自然资源部门建立重大项目用地保障机制,通过梳理项目清单等方式,优先安排用地指标。加强用地指标统筹调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重点保障重大项目建设,盘活闲置低效用地优先用于产业发展。推行“标准地”出让方式,研究提出主导产业、项目方向、投资强度等相关指标,一次性公示出让条件,推动项目“拿地即开工”。
11.加强其他要素保障。统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能耗指标等,将压减腾退指标优先用于重大项目。积极协调相关方面,加强项目用水、用电、用气、用热和市政设施配套的保障力度。
五、加快重大项目建设
12.抓好关键重大项目。围绕既定的年度建设任务,细化节点目标,压实推进责任,在做好疫情防控和保证工程质量及安全的前提下,全力加快补短板“982”工程项目、省重点项目、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等重大项目建设。对于8000个“982”工程项目和1371个省重点项目,落实领导分包制度,强化项目协调服务,争取6月底完成年度目标的50%以上,年底前全面完成年度计划投资。对于中央投资项目和专项债券项目,去年尚未开工的项目和进度慢的以及今年已安排的项目,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使用进度,尽快发挥投资效益。
13.开展专项服务督导。省发展改革委按照“推、解、谋、汇”的总体要求,常态化赴各省辖市、直管县(市),对“982”工程项目、省重点项目、专项债券项目、中央投资项目开展专项服务督导,按月通报项目进展情况,持续压实项目建设责任。各地发展改革部门要采取线上调度、线下督导相结合方式,加强调度监测和督促指导,推动未开工项目尽快开工、已开工项目加快建设,确保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六、扩大重点领域投资
14.扩大制造业投资。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特别是省政府确定的10大新兴产业,实施招大引强工程,采用资本招商等方式,积极承接新兴产业转移和布局。梳理制造业产业链招商图谱,加强与央企和行业龙头企业等合作,围绕重点产业建链延链补链强链招引重大项目。加强标准厂房建设、创新平台打造、投融资平台建立和产业基金设立等要素保障,推动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尽快落地实施。
15.稳定基础设施投资。深化铁路、水利、水运等重点领域投融资体制改革,努力构建多元化、多渠道的投融资机制。通过注入资本金、划入优质资产、强化市场化运营等方式,支持各级政府投资公司做大做强,增强市场化投融资能力,发挥好投融资主体作用,扩大股权和债权融资规模,支持交通、能源、水利、生态环保、城市建设等领域项目建设。
16.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加强规划引导和政策支持,常态化推介重大项目,创新民间投资方式,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新型基础设施、新型城镇化及交通、水利等重大工程建设。强化融资协调服务,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提升民间投资能力,支持民营企业创新发展,引导民营企业加大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力度,扩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
各地发展改革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形势下做好投资工作的重要意义,会同有关部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重大项目建设工作,把加快项目前期工作和建设进度作为当前投资工作的“重中之重”做深做细做实,努力扩大有效投资,进一步发挥投资的关键作用,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2021年5月11日
附件2
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河南企业利用债券市场融资的意见
豫金发〔2022〕145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
发行债券融资是企业直接融资的主渠道之一,在优化企业融资结构、满足企业资金需求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近年来,我省企业在债券市场融资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各类债券发行规模持续增长,有力推动了实体经济发展。但我省发债融资在社会融资总量中的比重较低,发债规模、发债增速在全国比较靠后,高信用评级企业数量相对较少,利用债券市场融资的规模、空间、潜力依然很大。为切实改善企业融资结构,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作用,引导和培育企业积极参与债券融资,缓解河南企业融资难题,经省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快推进河南企业利用债券市场融资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推进企业发债融资
(一)建立全省债券融资后备资源库。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对本地行业龙头企业、创新创业型企业等重点骨干企业进行全面摸底,遴选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发债条件的企业和项目,按季度报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建立全省债券融资后备资源库。对入库企业实行重点培育、跟踪服务、分类指导、梯次推进、动态管理,壮大发债基础群体。鼓励和支持市场知名度高、信誉度好、经验丰富的中介机构对入库企业和项目进行“一对一”的跟踪服务,帮助企业做好债券发行工作。协调金融机构对入库企业在债券投资审批流程、投资额度等方面开辟绿色通道,提高企业债券发行效率和质量。(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政府国资委、人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证监局,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
(二)提升发债主体信用评级。各债券发行企业要不断提升债务管理水平,强化风险意识,严格财务管理,建立科学的融资决策和管理机制,主动加强与金融机构的沟通联系,真实反映自身经营管理状况、融资需求和还款能力,自觉接受市场监督。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加强与评级机构的交流与沟通,协调推动尽职调查与现场访谈,完善市场互动交流机制。通过市场机制、经济手段、法治办法、政府支持等方式,推动城投公司等国有企业不断深耕实体经济,向产业链领域延伸整合,夯实造血根基,增加企业主体收益渠道,加快向实体化、市场化转型。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强化有关法律法规、债务管理方面的辅导培训,督促引导企业通过提升经营能力、完善财务管理、实施信用增进、加强与评级公司交流沟通等方式增强债券市场认可度,夯实信用评级基础,提升信用级别。(责任单位:人行郑州中心支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政府国资委、河南证监局,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
(三)提高中介机构服务质量。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积极为企业与债券承销机构、资信评级机构、受托管理机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等各类市场中介机构的合作牵线搭桥。督促各中介机构勤勉尽责,从融资项目策划、融资方案设计、资信评级、发行路演等方面给予发债企业指导。中原银行、郑州银行等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要主动加大与全国性主承销金融机构的合作,对省内企业发行的各类债券加强推介及投资力度。对于省内债券发行金额、承销金额排名靠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给予通报表扬。(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银保监局、河南证监局)
(四)完善债券发行担保机制。鼓励AA+级以上高信用评级企业发行无担保债券。支持部分AA级信用评级企业采取自有资产、土地使用权、投资股权、应收账款等资产抵(质)押担保以及企业担保、专业机构担保等多种担保形式发行债券。充分发挥省内融资担保公司业务功能,鼓励和支持引入省外融资担保公司,依法依规为我省发债企业提供担保、反担保、再担保服务,增强债券市场融资能力。(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五)支持信用增进公司为企业发债提供服务。鼓励符合条件的信用增进公司为省内企业发行债券提供信用增进服务;探索通过与核心交易商合作开展信用风险缓释工具业务,化解、转移企业存量风险,完善市场风险分担机制,提高金融市场整体抗风险能力,促进市场持续健康发展。推动创设民营企业信用保护工具、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等,帮助我省民营企业通过信用增进实现债券发行融资,打通资金流循环链条。(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政府国资委、人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银保监局、河南证监局)
(六)培育壮大河南债券市场投资者群体。建立河南债券市场投资者数据库,搭建投资者与河南发债企业、金融机构对接平台,通过债券产品推介会、融资对接会、投资者恳谈会、邀请投资人实地调研、参加论坛等多种形式,实时传递政府支持政策,凸显政府支持决心,稳定投资者信心,培育更为丰富、多样的投资者群体,不断扩大河南企业债券市场的投资者朋友圈。加强对投资者的维护及存续管理工作,对在河南债券市场贡献突出的机构和个人,除按规定通报表彰以外,各地、各部门对其在河南展业、投资等方面在政策允许范围内给予优先支持。(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政府国资委、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
(七)培育债券市场良好环境。人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银保监局建立金融债发行审核绿色通道机制,在依法合规的基础上加快金融债发行进度。鼓励省内金融机构通过发行金融债加大对“三农”、小微、绿色、双创等领域企业的融资支持力度。采取线上线下多种形式,不断加大债券政策法规的宣传和各类债券品种的推介力度,加深企业对各债券品种融资条件、程序、特点的认知程度。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省范围的重点企业培训和相关对接会,加强对各级债券相关部门的业务培训,强化专业队伍建设,提高政府对债券融资工作的指导和服务能力。各商业银行应利用营业网点网络延伸的优势,通过张贴宣传画、印制宣传手册、网页宣传等方式,全方位、多形式宣传普及企业债券融资基本知识,增强企业参与债务融资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财政厅、省政府国资委、人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银保监局、河南证监局)
(八)给予优惠政策支持企业发债融资。对省内企业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资产证券化两类产品实现融资的,按照实际发行中介费用的50%给予补助,每户企业每类产品最高补助不超过100万元;对发行绿色债等创新债券产品的企业,每户企业每类产品最高补助不超过200万元。对省内发债企业和主要推动人给予通报表彰。(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二、做好风控管理,有效防范债券市场风险积聚
(一)夯实发债主体责任。债券发行企业是按时足额兑付债券本息、及时披露信息、风险防范处置和风险报告等事项的主体责任人,要尊重市场规则和监管规范;要积极配合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不得在业务招投标等环节划定明显低于市场平均水平的承销费等中介服务费用;要根据实际用款需要和还款能力,合理规划发债规模和期限结构,统筹做好各期债券发行和兑付工作,坚决防止债券违约事件;要严格按照募集文件使用募集资金,最大限度压缩闲置资金规模,控制负债总额,提升资金使用效率;要提前规划资金安排,在债券兑付日前6个月制定到期还款计划,前3个月明确偿债资金来源,前1个月落实偿债资金。对于可能发生兑付困难的到期债券,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并向债券监管部门及本辖区政府报告。(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财政厅、省政府国资委,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
(二)落实地方政府属地责任。各地政府要对辖区内债券风险防范处置工作履行属地责任,及时防范和处置债券风险,定期或不定期对辖区内债券发行情况进行排查,按照存续金额、兑付日、风险因素等建立台账,持续跟踪关注,避免出现违约,维护我省金融市场信誉和形象。(责任单位: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
(三)压实中介机构责任。主承销商及其省内分支机构和其他各类中介机构要充分履行责任和义务,协助企业做好信息披露,跟踪企业重大经营行为,提前三个月进行风险排查,发现风险隐患的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对出现风险的要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协助企业做好风险处置。对于未履职尽责的机构,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将联合人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银保监局、河南证监局等部门将其列入负面名单,暂停其省内相关业务,取消奖补资格。涉嫌违法违规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置。(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银保监局、河南证监局)
(四)建立地方债券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置机制。各地发改、财政、国资监管机构、金融工作局、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要加强对辖内企业债券风险情况的监测分析,提前三个月摸排发债企业偿付资金安排,持续跟踪企业财务重组、资产买卖等重大经营行为。定期开展信息共享和风险研判,发现风险隐患的及时向地方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通报成员单位。各地要制定债券风险防范应急预案,妥善处置风险,严控风险发生。(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政府国资委、人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证监局,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
(五)建设债券大数据风控平台。推动建设河南省债券风险预警数字化平台,建立以债券发行企业信息披露为中心的债券发行风险跟踪评级体系,实时动态监测预警债券风险信息,完善债券风险评估、报告、预警和处置体系,及时、妥善、有效应对与处置突发事件,营造良好债券发行市场环境。(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政府国资委、人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证监局)
三、加强组织协调,形成良好工作机制
(一)建立债券融资工作部门间协调机制。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政府国资委、人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银保监局、河南证监局等部门共同建立债券融资工作部门间协调机制,研究推进全省债券融资工作的相关政策、措施和行动方案。加强对跨市场、跨品种交叉违约风险的研判,积极做好监管、协调、督促、指导工作,实行月报告、季例会、半年盘点机制,根据工作推进情况,随时提请召开专题会议,沟通协调债券融资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共同推进全省债券市场健康发展。(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政府国资委、人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银保监局、河南证监局)
(二)明确部门职责。省地方金融监管局负责全省债券融资的综合协调工作,协调融资担保机构对发债企业的担保和再担保服务;省发展改革委负责企业债、项目收益债、境外债等发行工作的宣传、指导、推介,以及与国家发展改革委的沟通协调等工作,负责区域内企业债券监管工作及防范化解企业债券领域风险;省财政厅加强财政金融政策相互融合、协调联动,全力支持企业利用债券市场融资;财政、国资等部门积极推动和指导所属企业的发债融资工作;人行郑州中心支行负责银行间市场创新型债务融资工具和金融债的宣传、指导、推介,以及与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沟通协调等工作;河南银保监局负责推动省内金融机构发行金融债;河南证监局负责公司债等交易所债券的宣传、指导、推介,以及与沪深北交易所等机构的沟通协调等工作。(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政府国资委、人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银保监局、河南证监局)
2022年8月12日